磨铁停止向京东发货,市监总局亟需调查电商平台涉嫌违反《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五条行为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市监总局亟需调查电商平台京东涉嫌违反《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五条的行为,因其存在不顾商家反对强行低价促销、侵犯商家自主定价权、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等问题,且当前违法成本低、商家自力救济无奈、监管回应滞后,及时调查可维护法律权威、保障商家权益、规范市场秩序。
京东行为涉嫌违反《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五条
不顾商家反对强行低价促销:磨铁全面停止对京东发货,并多次反对京东低价乱价扰乱市场秩序,但京东无视其诉求,继续强行让磨铁产品参加低价促销。此前2023年“双十一”期间,海氏烘培也因京东强行改价、强制参与促销活动向市场监管总局举报,且监管机构已受理。这表明京东此类行为并非个例,存在不顾商品所有权人异议,处分其商品的情况。
侵犯商家自主定价权:根据相关法律解读,在商品所有权不属于电商平台时,电商平台不顾商家异议处分商品,不仅涉嫌侵权,还涉嫌违反《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五条。京东强行给入驻商家改价、强制参与促销,剥夺了商家自主定价权,商家无法自负盈亏地安排营销策略和客户管理模式。
当前电商平台违法成本低,易引发更多违法行为
罚款上限低:《电子商务法》第八十二条对违反该法第三十五条的罚款上限仅为两百万。与电商平台通过争议行为带来的股价提振或者流量上涨带来的收益相比,违法成本微不足道。
易引发叠加违法行为:低违法成本会导致电商平台更加倾向于通过大量涉嫌违反《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五条的行为,争取扩大争议行为的经济回报。除非执法机关按不同受害人单独立案查处,实现罚款叠加,否则难以有效遏制此类行为。
商家自力救济无奈,联合抵制不得已
自力救济无可厚非:鉴于市场监管部门迟迟不对这类争议作出回应,商家主张自力救济无可厚非。如磨铁表示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权益,继续停止发货并要求京东下架所有产品;此前58家出版社也曾联合抵制618大促。
联合抵制是无奈之举:商家联合抵制是不得已而为之,因为诉讼周期往往超过两三年,在等待监管回应和诉讼结果的过程中,商家会持续遭受损失,只能通过联合抵制来维护自身权益。
市监总局积极履职的必要性
维护法律权威:市场监管总局积极履职,及时介入调查,抓早抓小,以案释法,以儆效尤,能够维护《电子商务法》的权威,让电商平台认识到违法行为的严重性,不敢轻易触犯法律。
保障商家权益:及时调查可以保障商家的自主定价权和合法权益,避免商家因电商平台的违法行为遭受更大损失,为商家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规范市场秩序:电商平台的此类行为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市监总局的介入调查可以规范电商平台的行为,促进电商市场的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