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安琪案会有结局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2016年9月,我可以很明确地告诉大家,因为事件过去半年毫无进展,真相的几种可能性用逻辑都可以推定出来了,但没有一种可能性是粉丝想去接受的,也没有一种可能性是公司希望公开的。
先看三个事实:
事实1
半年了,警方的定论没有改变:唐小姐不慎用打火机引发自燃。
事实2
实验证明:无助燃剂zippo打火机不可能引发如此规模自燃。
事实3
警方并没有刑事立案,公司也没有要求刑事立案。
三种可能性
可能性1
刑事案件:凶手加害唐小姐,第一责任人是凶手,但凶手有背景,所以已经过去半年,警方公司当事人迫于淫威都否认是刑事案件。
可能性2
民事案件,唐小姐和同伴发生争吵,同伴失误,用助燃剂造成受害者烧伤,第一责任人是同伴,但双方决定私了,公司出于艺人形象考虑选择沉默,警方选择支持私了。
可能性3
民事案件,同伴和唐小姐争吵,唐小姐自己出于某种缘故,或有意或不慎,用助燃剂和打火机点燃了自己,真·玩火自焚。也就是说,第一责任人是唐本人…公司出于对自身和艺人形象考虑选择沉默,警方出于对受害者保护,通告里用词选择避重就轻,最后不了了之。
除此之外,再无其他可能性了,因为正常的刑事案件不可能半年都破不了案,何况当事人都在。
个人观点:单从宝山警方的通告来看,可能性3较大,但1.2 也不是没可能,甚至是可能性1.2.3的某种怪异混合…
稍有逻辑的粉丝,半年后这件事还没有真相,那这三种可能性选一,肯定是没跑了,但毕竟是粉丝,所以选择性无视和转移话题,也算粉丝的一种自我保护和自我安慰吧…大部分人也只是想饭饭粉满足精神生活,就如同打个游戏,追部美剧,看场球赛一样····结果分分钟要被强行拉回现实直面社会的灰色地带,这等于直接戳粉丝的痛处,恼羞成怒也就可以理解了。
逻辑和可能性,从来就是那么的冰冷…
Ps:
果然答案被踩得很厉害啊,但却不见有人来正面反驳,既然警方已经“结案”了,那么唐小姐便有权说或者不说,我也只是基于事实和案件拖延程度摆出了所有有逻辑的可能性,如果感情上刺到某些粉丝了,我对此很遗憾…对于那些纯粹起哄呛粉丝的,我也希望得饶人处且饶人,年少时谁没有过自己的偶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