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二二锄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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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二二锄奸】1940年9月,盘踞在莒南县(当时属莒县)朱芦一带的国民党57军军长缪澄流,与徐州日军鹫津师团签订“互不侵犯,共同防共”的秘密协定,被该军111师师长、中共特别党员常恩多和333旅旅长、中共特别党员万毅发觉,决定将缪逮捕。22日晚,常恩多派兵包围了驻东盘的57军军部,因一营长告密,缪澄流逃脱,其余通敌军官被扣押。常恩多等就此通电全国,提出了锄奸救国的口号。“九二二锄奸”,沉重打击了国民党亲日派的投降活动,粉碎了日、顽联合反对八路军山东部队的阴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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