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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问题的过去、现在与将来?

台湾问题的过去、现在与将来?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台湾问题的过去、现在与将来?

统一台湾,大家都忽略了一个要害问题,就是依靠谁去实现祖国统一?

依靠资本法权去统一台湾?

这样必然失败!

即使武统成功,以后的治理也是个烫手的山芋!

到时候有人会煽动台湾民众说,统一后他们就没有以前的民主了。实际上,台湾民众从来就没有过什么真正的民主,因为他们从来没有过经济民主,就是劳动法权,没有经济民主,哪来的政治民主?

如果没有劳动法权,到时候,敌对势力挑起的台湾社会的动荡将引起大陆社会的共振!

我觉得统一台湾首先要解决依靠谁的问题!

要依靠大陆和台湾的劳动群众,而不是资本法权。

所以,必须先在大陆搞劳动法权的制度建设,以劳动法权比资本法权的优越性去觉醒台湾的劳动群众,让他们自愿接受大陆更先进的劳动法权制度,自愿抛弃台湾的资本法权的制度。

然后才是考虑武统还是文统问题的时候。

劳动法权是纲,其他都是目。

关键是一次分配。而不是什么慈善等三次分配。

资本法权算什么?劳动法权才是民众想要的。

共同富裕不能实现、贫富差距拉大、新三座大山压得民众喘不过气来等的根本原因是,微观经济动力机制搞的是资本法权。

人民当家做主的含义是,要搞劳动法权的制度建设,将劳动群众与这个制度结合起来,使劳动群众像后40年的企业家那样对自己的劳动成果有收益权和处分权,在这个制度里学会自己管理自己的劳动。

这样,民众就会自动起来用劳动法权去抗拒资本法权。

我说的资本法权是指,资方依据自己的资本有权独裁剩余劳动的收益权和处分权。

劳动法权的含义是,劳动群众依据自己的劳动享有对自己劳动成果(包含公司利润)的收益权和处分权。

如何由资本法权转向劳动法权的社会主义制度?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

要从经济基础入手,要把资本法权的土壤改造成劳动法权的土壤。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要在全社会星火燎原式的推行劳动股权模式,这就是现代版的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劳动股权模式的具体方案如下:

依照相应的公司章程,公司依法将年度税后利润的一部分(建议30%的额度)以股份的形式分配给公司员工;公司员工通过员工股权托管联合会的途径依法参与公司的民主化经营管理。

由于员工每年都将获得公司的股份配给,所以他们持有的股份将逐年增长,即他们作为公司员工的同时,还拥有公司股东的身份。

这就是劳动股权模式的民主公司制。

下面是员工集体若干年后能控股公司的简单解释:

员工几年后能控股公司的要害是,劳动股权是一个恒定值(每年雷打不动的,这就是“劳动股权”的含义),即员工以劳动为依据享有公司利润30%(建议值)的收益权,资本股权则只能是享有公司利润剩余70%部分的收益权。基于同股同权的道理,员工股份与资产者股份将共同享有公司利润剩余70%部分的收益权。由于员工每年都将依据劳动获得公司的股份配给,而在不考虑增资扩股等情况下,资产者股份是不会有啥变化的(净资产还是会增长),所以员工享有的资本股权部分将逐年增长。

员工股权=劳动股权(30%)+员工股份/(员工股份+创业资方股份)*70%

即使创业资方增资扩股,但员工股权逐年增长的机制始终存在,且资本股权只能是在70%的框框里面打圈圈(劳动股权是一个法定值),所以,在这样的公司制度下,若干年后员工股权托管联合会就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当然这时,创业时的投资人的净资产的绝对值将大幅度增长,因为员工控股公司是基于公司连年盈利的条件上的。

通俗的说,员工通过第一年的劳动,第二年就变成双重身份者,既有当期劳动者的身份,又有前期劳动者(资本方)的身份,从第二年开始他们除了拥有雷打不动的30%的属于劳动股权范畴的利润外,他们还与创业时的资本方共同分享利润中剩余的70%,也就是说员工们每年都在稀释资本家(创业时的资本方)的股份占比。

这不就是我们想要的人民当家做主吗?!

在劳动股权模式的民主公司制具体运作的事实面前,普通民众(包括台湾的、大陆的)将直观生动地看到他的优越性,并由此而觉醒,劳动法权将变成民众自己的主张,这时,资本法权的末日就到了!

共同富裕、贫富差距、新三座大山、创立经济内循环等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肖老师,18964745797,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