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不分区立委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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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不分区立委制度是台湾立法机构选举中,通过政党票选出的不分区民意代表制度。1992年台湾立法机构开始全面定期改选;2008年选制改为单一选区两票制,立法委员任期改为4年,席次减半至113席 。
现行制度下,立法委员共113席,包括区域立委73席、台湾少数民族立委6席和不分区立委34席 。不分区立委由各政党提出名单,依政党票得票比例分配席次,政党得票率须达到5%才可获得席次,名单设有妇女保障名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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