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利软件淘粉吧是非法集资吗?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谢邀。北京金融犯罪辩护律师来讲一下自己的理解和认识。
返利模式到底是否涉嫌非法集资或者传销罪?很多商家在销售商品时会通过购物券的方式向客户返利,这是传统的返利模式。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购日趋成熟,已经成为我们生活的日常。网购返利也蔚然成风。
对于网购返利的模式我们说两类,第一类是单返,即客户购物后,商家通过分期返还现金的方式进行返利。比如商品100元,客户购物后,商家会分10期或者20期将100元全部返还,即每期返还10元或者5元。第二类是多层返,即A购物后获得一个链接。B通过A链接购物后,A可以会的部分返利。B再发链接C购物后,A和B均获得返利(二人获得返利数额不同)。
针对该两种从实质上讲,均为了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而定,只是一种销售的商业模式,而且非常的成功,本身不会涉及犯罪。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往往皆为利往。这也是市场经济时代的部分映射。在成功的销售模式下,必然会存在浑水摸鱼的人和事。既然这种销售模式如此成功,必然也会被不法行为人利用开展违法甚至犯罪活动。
在单返模式下,有些商家借此开展非法集资的犯罪活动。比如将原本残次商品或者将低价商品提高价格后对外销售。比如将原本100元的商品涨价至300元对外销售,将溢价的部分作为返利来源。
行为人如此操作显然有非法集资的嫌疑。穿透审查,实质上是以销售之名开展集资之实。
在多层返的模式下,看似行为人在实施传销活动。但是,该种模式被称为“团队计酬”。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以销售商品为目的、以销售业绩为计酬依据的单纯的“团队计酬”式传销活动,不作为犯罪处理。
但是,如果行为人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即“以拉人头为计酬和返利依据”而骗取财物的,就涉嫌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