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中的副高级职称)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是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中的副高级职称,属于经济职称系列 。该职称名称根据《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办法(试行)》设定,该办法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在广东省,相关评价标准条件自2026年8月1日起实施 。
副高级职称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申报人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并合格 。申报需满足一定的学历与资历条件,例如具备博士学位者需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职称后从事相关工作满2年,具备大学专科学历者需满10年。评价标准要求申报人系统掌握人力资源领域知识,具备较高专业水平和较丰富工作经验,工作业绩较为突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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