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大型租赁企业,没有进项发票,如何合理做税务规划?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大型的建筑设备不仅能大大提高劳动生产率,减轻劳动强度,改善生产环境,完成人力无法完成的工作,而且作为国家工业基础之一,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以及科技、建筑能力的提高有着直接的、重要的影响。
建筑设备一般指机械、电器及电气自动化设备,在建筑中多指除土工、木工、钢筋、泥水之外的机械、管道设备的统称。它不同于五金,多指能实现一定功能的成品。建筑设备按用途可分为三大类,即产业类机电设备、信息类机电设备和施工类机电设备。
建筑行业大型租赁企业合理避税,可从如下两个方面着手:
一、建筑设备销售环节,增值税跟企业所得税税负压力较大。
选择入驻税收优惠政策园区,成立分公司、子公司或新公司,采用业务分流的形式将现有主体公司的税负压力转移到园区的公司。
在园区的建筑设备公司可享受地方财政奖励扶持
具体的政策为:
1.增值税:财政扶持:85%。(地方留存)
2.企业所得税:财政扶持:85%(地方留存)
3.财政扶持按月兑现,企业当月纳税,财政扶持次月奖励扶到账
4.总部经济注册式招商,不用实地入驻当地,只需注册在当地,就可申请当地的财政扶持政策
二、建筑设备安装服务,维修服务等环节,企业所得税税负压力较大。
选择入驻税收优惠政策园区,成立个人独资企业,采用业务外包或业务的形式将现有主体公司的税负压力转移到园区的公司。
在园区的个人独资企业享受核定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的政策,
增值税:1%/3%,
附加税:0.06%/0.18%,
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0.5%-2.1%;
综合税率:0.5%-2.1%左右。
具体案例如下:某建筑设备公司A一年有500万的安装服务,维修服务不能取得进项发票,这种情况就可以在园区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B解决A公司的税负压力:
增值税:{500/(1+3%)}*3%=14.56w
附加税:500*0.18%==0.9w
所得税:500*10%*30%-4.05=10.95W
总体税负(14.56+0.9+10.95)/500=4.8%
可开具专票进行抵扣,综合税负2个点不到!
可以完美解决大型租赁企业,没有进项发票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