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为何?吉安一16岁少年遭多人持刀围殴,反杀一人后被判10年…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吉安16岁少年遭多人持刀围殴反杀一人后被判10年,是因其行为被法院认定为防卫过当,且存在数罪并罚的情况。 具体分析如下:
防卫性质认定:安福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吴某捅刺罗某等人的行为具有防卫性质,但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1人死亡、2人轻微伤的重大损害,应当认定为防卫过当。
具体判决:
吴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
吴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
量刑错误:安福县人民检察院认为法院判决存在量刑错误,导致量刑畸重、使用刑罚不当。
从轻处罚情节:
吴某犯罪时未满18岁,属于未成年人。
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
自愿认罪认罚。
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并获得谅解。
家人观点:吴某的母亲认为儿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防卫过当。她表示,儿子在被多人围殴的情况下,只是想去吓唬对方,没想过去伤害谁。
律师观点:
二审代理律师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面对不法侵害时,不应当苛求防卫人员必须采取与不法侵害基本相当的反击方式和强度。
结合本案,一个未成年人在面对多名成年人持刀威胁及多人殴打的情况下,苛求他采取和对方相当的反击方式和强度予以回应,过于苛刻和不符合实际。因此,吴某的行为不构成防卫过当,完全属于正当防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