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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李歌作品原文

记李歌作品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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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李歌作品原文

李歌,原籍霸州,其母名叫一枝梅,是一位艺妓。年仅十四岁时,母亲开始教她歌舞,对此,李歌表现出不满,她质问道:“人皆有伴侣,我怎能独自从事这一行?”母亲解释道,这是为了生计所迫,李歌与母亲立下约定,只要母亲能答应她,不让她涂脂抹粉,不吃荤腥,她就愿意尝试。母亲虽然害怕,但仍表面答应了。

自此,李歌身着素衣,只梳理青丝,她的姿容如玉雪般纯净,宛如仙子,她的美丽引人注目。当有人邀请她时,她会先询问宴席上是否有轻浮之人,确认安全后才前往。如果有人不敬,她会拂袖而去,毫不停留。有一次,县令试图贿赂她的母亲,意图私通,李歌怒不可遏,持刀闯入,以木柱撑住房屋,痛斥县令身为地方风化之首,却言行不端,是真正的贼,而非公仆。县令惊恐之下逃走。

监州听说李歌的贤良,其子正读书准备参加秀才考试,决定聘她为儿媳。然而,战乱爆发,李歌夫妇在逃难中被捕。贼人看中李歌的美貌,欲杀害她的丈夫然后娶她。李歌坚贞不屈,抱住丈夫斥责贼人,表示宁愿同死也不愿委身于贼。最终,这对夫妇被贼人残忍杀害,她的贞洁与决绝令人感叹,即使是出身倡门,也能展现出高尚的节操,令人深感悲壮。

李歌者,霸州人。其母一枝梅,倡也。年十四,母教之歌舞。李艴然曰:“人皆有配偶,我可独为倡耶?”母告以衣食所仰,不得已。与母约曰:“媪能宽我,不脂泽,不荤肉,则可尔;否则有死而已!”母惧,阳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