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格尔木男子偷猎藏羚羊事件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1999年,马某得、马某林及其同案犯等十一人为谋求高额经济利益,从格尔木市出发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云雾岭山区,使用枪支猎杀国家I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藏羚羊745只 。
马某得、马某林分别于2024年10月28日、12月30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到案后他们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认罪认罚。格尔木法院对此分别立案审理 。
2025年4月28日,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两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依法作出对二被告人马某得、马某林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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