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乐府(汉武帝时期设立的官方音乐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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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乐府是汉武帝于公元前112年在秦及汉初已有乐府官署基础上进行重大改组和扩充的官方音乐管理机构,隶属少府,其设立与“定郊祀之礼”直接相关,旨在为新的国家郊祀礼仪制作音乐,即《郊祀歌》十九章。 乐府负责采集赵、代、秦、楚等地的民间歌谣与文人诗作以配乐,用于朝廷祭祀与宴飨,并任命李延年为协律都尉负责音乐创作。
汉武帝时期乐府得以扩充,其昌盛期从武帝延续至成帝,历时一百余年,机构庞大,至成帝时人员多达八百余人,昌盛之时有上千人之众,汉哀帝罢黜乐府时乐府官员共有829人。 武帝之后,乐府整合了左乐、外乐等机构的职能。绥和二年(前7年),汉哀帝以俗乐(郑卫之声)放纵扰乱雅乐、以及整治奢靡之风为由,下诏罢黜乐府,裁减441人,剩余388人划归太乐令统辖。 东汉时,音乐管理分属太予乐署与黄门鼓吹署,后者实际承担了西汉乐府采集、演唱歌诗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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