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鲁迅《南腔北调集》中的文章)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声明》是鲁迅创作于1928年4月2日的杂文,最初发表于《语丝》第四卷第十四期,后收入其杂文集《南腔北调集》 。文章针对当时杭州出现的冒名者事件,该事件的直接起因是鲁迅于1928年2月25日收到由开明书店转交的上海法政大学学生马湘影的来信 ,通过实证调查揭露他人假借“鲁迅”名义进行题诗、教学等社会活动的事实 。
文中详细记录了冒充者自称为《彷徨》作者,在孤山曼殊墓旁题写诗句并承诺指导青年等行为 。鲁迅通过委托在杭州的朋友许钦文和章廷谦(川岛)代为查访 ,核实情况后发现该冒名者在杭州城外某小学教书,自称姓周,就是鲁迅,并称其写的《彷徨》已印了八万本 。该人自述经历与鲁迅高度重合但存在逻辑矛盾 ,其真名为周鼎夏 。鲁迅对诗中“待到它年随公去”的专断表述进行批驳 。最终鲁迅写作了《在上海的鲁迅启事》予以澄清,以启事形式公开声明:上海鲁迅与其他同名者言行无关,强调“我之外,今年至少另外还有一个叫‘鲁迅’的在,但那些个‘鲁迅’的言动,和我也曾印过一本《彷徨》而没有销到八万本的鲁迅无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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