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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一等功

个人一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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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一等功

个人一等功是中国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政法系统,以及军队、消防救援等系统,授予在重大任务、专项行动或日常工作中表现极为突出、作出重大贡献的个人的国家级荣誉之一 。在个人奖励序列中,其级别由低至高依次为: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个人一等功的年度记功比例不高于当年实有在编在职人民警察总数的万分之三。获得该荣誉的个人,会获得奖金、奖章、证书,并可按规定提前晋升警衔 ,奖金标准为两万元。获得记三等功以上奖励(含追记、追授的)的个人死亡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

该功勋的授予对象包括公安民警、检察官、消防员等 。个人一等功的设立可追溯至1950年代,早期代表性获奖者包括董光、杨利、潘家耀等 。授予情形多样,例如民警因公牺牲后被追记 ,社区民警因长期扎根社区服务群众而荣立 ,民警在处置警情时为保护群众生命安全负伤获授 ,也有因破获特大盗掘文物案、毒品案等重大案件而荣立 。近期获奖者包括2024年被追记的彭谦、何骞 ,2025年荣立的刘浪、顾刚均 ,以及2026年提及的广西崇左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二级警长李永飞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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