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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悦城孩子坠楼事件应该属于误杀还是意外?孩子父亲要承担怎样的责任?

天津大悦城孩子坠楼事件应该属于误杀还是意外?孩子父亲要承担怎样的责任?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天津大悦城孩子坠楼事件应该属于误杀还是意外?孩子父亲要承担怎样的责任?

不知道检察机关会不会起诉,把事情交到法庭上,把审判过程和判决都展示给公众。让更多人知道,孩子不是家长的私产,国家有剥夺父母权利的权力,为后续的儿童保障配套法律法规做好舆论上的准备。就目前给出的信息,在美国可以起诉二级谋杀。

为什么一定要拉到法律框架里谈这个事情呢?

还记得几年前女童被卡车辗压的微博事件吗?这类父母监护不当导致的惨剧一再出现,但舆论仍然停留在道德、情理这种一团浆糊的口水仗里。法律政策也基本没有跟上。目前基调依然是「父母已经很伤心了」,责任在商场、路人、警察身上,总之最后背锅的是第三方或公权机关。

如果能够公开审判,就相当于敲敲黑板划重点:法律,法律才是解决难题的开始。然后下次类似事情舆论再起,大家关注的焦点就可以转移到监护人该不该判,该怎么判,而不是还停留在德与情的后儒法时代。

在法律还没跟上的时候,先做好舆论准备。后排也要系安全带、酒驾入刑、室内全面禁烟、男人也可能被强奸……这些理念最开始推行的时候,其反对基调与今日之事并无不同,但全民通过一次次微博微信知乎的脑力激荡,从普遍的「老子在餐馆消费后抽烟关你什么事」到接受法律规制,舆论是有很大的推进作用的。

问责父母监护权到剥夺监护权,又可以倒逼国家机关建立起剥夺「父母监护权」后有效的、完整的法律制度和配套措施,实现国家在未成年人监护中的兜底责任。立法者需要在民意沸腾中清晰方向,既不能太快又不能太慢,适当的时候引导舆论顺产法律。

之前人民日报小编微博代孕选择题的事件,是舆论引导的反面典型。如果能在之前借助一个事件,说清楚代孕在法律上产生了多少纠纷?代孕地下产业链有多发达?多少人死于黑色代孕机构之手?有多少失独父母想要一个孩子?何至于让人一下子与二胎政策联系起来,甚至于联想到「八千湘女上天山」的脑洞,真是一团浆糊!

从最最微观的角度讲,如果这例事件中的监护人被问责。

那么下次有母亲要把孩子放在电车后座上去买东西、父亲要把孩子交给游乐场负责人自己去室外抽烟时,会不会有一丁点的基于法律威慑的顾虑,而选择不这么做?

母亲或父亲工作的机构会不会被强制设置幼托中心?

法律会不会规定父母都可以休同样的产假?

社会会不会不再对狼性公司那么宽容?

这是一只扇动翅膀的蝴蝶,可以掀起巨浪。

上面主要从舆论角度看这个问题,下面从现行法律角度谈。不重复贴了:如何看待天津大悦城两名孩子坠亡事件? - 柳如婳的回答 - 知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