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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经济法中,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税前扣除项目有什么区别?

初级经济法中,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税前扣除项目有什么区别?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初级经济法中,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税前扣除项目有什么区别?

不征税收入,是不应列入征税范围的收入;免税收入则是应列入征税范围的收入,只是国家出于特殊考虑给予税收优惠,在一定时期有可能恢复征税。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均属于企业所得税所称的“收入总额”,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应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对应的费用、折旧、摊销一般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免税收入对应的费用、折旧、

摊销一般可以税前扣除。

税前扣除项目是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