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什么温度开始供暖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北京市供暖时间主要由法定标准温度和气象条件共同决定,主要规则如下:1.法定供暖周期根据《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规定,北京市正常供暖期为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目前所有居民小区均以该时段为正式采暖期,采暖费计算以此为依据。2.提前供暖条件需满足连续5天日平均气温低于5℃的气象标准。气象部门与市城管委建立联动机制,当气象预测显示可能出现低温时,市级管理部门会商研判后启动会商预案,最早可于11月初提前供暖。3.市政调整权限市政府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供暖期。2022年曾因寒潮提前至11月7日供暖,2021年则是11月6日。特殊情况下,采暖季结束时间也可能延后,2023年延长至3月22日。4.测温机制补充启动供暖需要全市范围至少40%气象观测站达到温度阈值,且经中国气象局京津冀环境气象预报预警中心确认。供暖开始后,要求居民居室温度不低于18℃(厨房不低于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