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达县县委书记李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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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达县县委书记李春关于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观点可归纳为以下方面:
明确领导干部行为准则:聚财为民、敛财必究领导干部应将“为民聚财”作为核心职责,通过合法渠道吸纳资金用于教育、农业等民生领域,造福百姓;而“为己敛财”则被严格禁止,包括通过人情往来、职务便利等手段收受财物。李春强调,敛财与聚财虽一字之差,但性质截然不同:聚财以公共利益为导向,敛财以私利为核心,后者属于违法行为,必须通过曝光、法律追责等方式予以打击。
科学聚财:优化税源结构,聚焦民生投入聚财需以科学方法培育和聚集财源,税务部门应优化税源结构,提升现代产业、重点行业及支柱企业的税收贡献率。例如,通过发展高效农业、完善教育基础设施、改善交通条件等民生领域投入,实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李春指出,财源聚集是聚财的前提,而投入方向需精准对接群众迫切需求,避免资源浪费。
源头治理敛财风气:严控人情往来与职务腐败针对干部借人情往来敛财的现象,李春提出“该得的不要、不该得的绝不能要”的原则,要求领导干部拒收红包、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无法拒收的需上交纪检监察机关。同时,严禁参与赌博或以赌博名义收受贿赂,切断“人情腐败”链条。对于借职务便利索贿、办事需“打通关系”等行为,需通过加强监督、组织学习、曝光典型案例及依法追责等方式综合治理,形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约束。
规范财务制度:杜绝变相敛财手段李春特别强调,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级公务员工资及津贴补贴改革规定,禁止擅自设立津贴项目、提高标准或扩大实施范围。他指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本质是变相敛财,损害公共利益,必须通过财务审计、公开透明化管理等手段加以遏制。例如,单位需定期公开财务支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每一笔资金用于公共服务而非个人私利。
长效机制建设:监督、教育与惩处并重为巩固党风廉政建设成果,李春提出三项长效措施:
强化监督:通过纪检监察、群众举报等渠道,实时监控干部行为,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正。
常态化教育:定期组织廉政培训,剖析典型案例,提升干部对“聚财”与“敛财”界限的认知。
严厉惩处:对情节严重的敛财行为依法处理,并通过媒体曝光形成震慑效应,例如公开通报违纪干部处理结果,强化“零容忍”态度。
李春的论述系统阐述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路径:以科学聚财服务民生、以制度约束规范权力运行、以源头治理净化政治生态、以长效机制巩固成果,为基层干部行为划出清晰红线,为党风政风持续向好提供实践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