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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北大城县烟花取样爆炸的几点疑惑

关于河北大城县烟花取样爆炸的几点疑惑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关于河北大城县烟花取样爆炸的几点疑惑

河北大城县烟花取样爆炸事故引发了关于取样鉴定过程、事故原因、存储合规性、责任归属、人员身份等多方面的疑惑,具体如下:

此次爆炸事故后果严重,房屋窗户玻璃被炸碎,4人死亡、2人失联、5人受伤,现场烟花爆竹数量应该较多。但具体取样了多少烟花爆竹,外界难以掌握确切数字,只能猜测,需要新闻媒体进一步挖掘或当地进一步通报详情。

此外,没收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及违法所得是公安部门职责,但“取样鉴定”这样的专业行为是否应由民警负责也引发疑问。

成品烟花爆竹以及生产烟花爆竹的主要危险性原料黑火药或发射药,通常需接触明火才会引燃引爆。此次河北藏屯派出所民警在取样鉴定时发生爆炸事故,究竟是烟花爆竹自行爆炸,还是现场存在明火情况,亦或是所谓的取样鉴定就是拿出部分罚没物品进行当场燃放,都需要细致调查以找出事故最根本原因。毕竟烟花爆竹一般不具备自行引爆功能,明火是导致意外的重要原因,不能轻易放过。

根据当地发布的通告,对未经许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藏屯派出所取样鉴定的这批烟花爆竹大概率来自“非法运输”。然而,将没收而来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存放于派出所或者带有派出所字样场所是否符合规定,值得探讨。

通告要求各镇人民政府、大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县公安、应急、城管、供销社等部门严格履行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加大日常巡查管控力度,依法依规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查处。但此次臧屯派出所如此草率存储、取样鉴定罚没的烟花爆竹,很难说真正做到了“严格履行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

对烟花爆竹生产、存储、运输、经营、燃放行为进行查处和监管的目的在于防患于未然,而河北大城县却因不规范存储罚没烟花爆竹酿成多人死亡的生命代价,导致的伤亡甚至比烟花爆竹行业的生产经营行为更严峻,此等责任由谁来负并不明确。多头监管查处的烟花爆竹,在监管过程中是否存在潜存问题也有待探究。

“现场涉及人员”多达11人,事故发生在周五16时许,波及的人员范围尚不清楚,到底只是臧屯派出所的取样鉴定民警,还是囊括了与罚没处置这批存储的烟花爆竹不相关的派出所民警;到底是有编制的民警还是辅警;这11人中是不是还存在前往派出所办理业务的普通市民,都需要厘清。对于一个基层派出所而言,一二十名工作人员就算是比较多了,一次烟花爆竹导致9人伤亡、2人失联,厘清伤亡人员身份有助于外界正确认知爆炸导致的破坏力,也有助于消除部分网友的情绪化不理性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