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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柏然“被代言”,起诉侵权医疗机构仅获赔1.5万,原因何在?

井柏然“被代言”,起诉侵权医疗机构仅获赔1.5万,原因何在?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井柏然“被代言”,起诉侵权医疗机构仅获赔1.5万,原因何在?

井柏然起诉侵权医疗机构仅获赔1.5万元,主要原因是涉事账号关注人数少、侵权行为影响范围有限,法院据此认定索赔金额过高,最终依据实际损害情况判定赔偿1.5万元。具体分析如下:

2021年9月,井柏然团队发现贵阳华美紫馨整形美容医院在其运营的微信视频号上发布井柏然拍摄的视频短片,并在短片左上角添加“华美紫馨”文字及图案,标注定位为该医院,试图误导公众认为井柏然与医院存在代言或合作关系。井柏然遂以侵犯肖像权为由将医院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索赔金额高达80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华美紫馨整形的涉事微信视频号仅有68人关注,侵权内容的传播范围极小,未对井柏然的肖像权造成广泛损害。根据《民法典》中关于肖像权侵权赔偿的规定,赔偿金额需与侵权行为的实际影响、后果严重程度相适应。由于该账号粉丝量低、传播力有限,法院认定井柏然提出的80万元索赔金额缺乏合理性,最终判决医院赔偿1.5万元。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19条,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其肖像。赔偿金额的判定通常需综合以下因素:

本案中,法院重点考量了涉事账号的低关注度和有限传播力,认为侵权行为未对井柏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害,因此未支持高额赔偿请求。

此案折射出“互联网+医疗”领域存在的乱象:

井柏然案的判决结果体现了法律对肖像权保护的审慎态度——赔偿金额需与侵权行为的实际危害相匹配。这一案例也为公众人物维权、医疗机构合规宣传及网络广告监管提供了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