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2浏阳烟花厂爆燃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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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浏阳烟花厂爆燃事故,又称2025年11月浏阳颐和隆烟花制造有限公司爆燃事故,是2025年11月12日发生于湖南省浏阳市颐和隆烟花制造有限公司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3人重伤、2人轻伤。
2025年11月12日9时24分许,该公司146栋空筒点尾车间在进行排水天沟焊接修补作业时,电焊渣引燃未清洗的药桶及导静电橡胶板上的药物残留,导致爆燃事故,过火面积14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93.3万元。经调查认定事故主因为风险辨识不足、违规发包及违反动火作业规定。事故发生后,4名责任人被建议依法处理,涉事企业遭行政处罚,相关公职人员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2026年2月3日,长沙市政府官网正式公布《浏阳颐和隆烟花制造有限公司“11·12”爆燃事故调查报告》,详细披露事故处理结果及后续整改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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