耆宿(《大诰续编》条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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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耆宿》是《大诰续编》第八条诰文,本条阐述耆宿制度的本意与现实弊病。朱元璋首先定义了耆宿的应有面貌,必须是德行超群、深受乡里敬重的高龄长者。他们因阅历丰富、见识广博,能辅助地方官员决断疑难公务,是实现良好地方治理的关键顾问。但当时所任耆宿多为无赖小人,如曾充皂隶、犯过恶、说事过钱者,此类人与贪吏勾结,同恶相济,虐害百姓。善良官员若不加审察,仍用此辈,则政事难行,祸害丛生。故朱元璋要求各地官员务必选用真正德高之人,以助君安民。无赖之徒应自行退去,居家向善;若仍留任害民,必遭法司惩处,身亡家破。年高有德者则当应召辅政,以成治道。总而言之,此文反映了朱元璋试图通过自上而下的训诫和法律威慑,清除基层治理中的腐败寄生阶层,重新建立起一个以道德威望为基础的民间顾问体系,以辅助并监督地方行政,最终达到“上助朕躬,下福生民”的统治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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