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死亡待遇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因工死亡待遇是职工因工伤死亡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向其供养亲属提供的法定保障性待遇,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设立,适用于工伤事故直接致死、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死亡、工伤旧伤复发死亡及被宣告死亡等情形 。该待遇包含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个月标准发放;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月发放,配偶领取比例为工亡职工工资的40%,其他亲属为30%(孤寡老人或孤儿增加10%),总额不超过生前工资;2026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调整为全国统一标准,按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6502元的20倍计算,总额为1130040元 。
1—4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供养亲属可申领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对于未办理停工留薪期延长手续但符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实质要件的职工,其死亡仍可被认定为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近亲属可享受相应工亡待遇 。待遇申领需提交材料至社保机构,具体细则由《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等法规明确,部分地区已推行网上办理,承诺办结时限为15个工作日或更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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