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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是由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修订发布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重要基础和关键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制定,2024年11月发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2021年版名录 。

名录包含正文、附表和附录三部分,明确470种危险废物(较2021年版增加3种)的分类标准、豁免管理条件及属性判定规则 。新增锡冶炼废物条目,修订煤焦油、农药废盐等废物管理条款,完善鉴别后废物归类规则,新增6条注释强化与《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衔接,动态调整机制保障名录时效性 。附录调整豁免管理规定,新增农村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集豁免条款 。转移危险废物种类或代码等发生变化的,相关企业也应对转移申请和转移联单作出变更 。名录涵盖废弃含汞温度计和血压计等危险废物管理 。

该名录自1998年首次发布后历经多次修订,此次修订延续精准及时、科学有序、风险防控原则,响应社会关注的危险废物管理问题,强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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