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权制约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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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权制约论是政治学术语,主张通过立法、行政与司法权的分立与相互约束防止权力滥用。该理论以英国洛克和法国孟德斯鸠的学说为核心,强调不同权力机关独立行使职权并形成制衡机制。
洛克在《政府论》中首次系统阐述分权理论,将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其中立法权由民选议会掌握且具有最高地位。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提出三权分立体系,将司法权独立于立法与行政权之外,确立了“以权力约束权力”的基本原则。
18世纪后成为反对专制的重要思想武器,美国1787年宪法首次实践三权分立原则,19世纪被多数成文宪法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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