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公司为劳动关系 公司与我签订合作协议 该合作协议有法律效应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这个要看合作协议里面的具体的约定,以及你们之间的事实行为。因为判断是劳动关系还是合作关系,是要根据你们之间的法律基础事实。也还有可能是租赁关系承揽关系等。这个不是由你能单方确认的。
假设你和公司之间实际为劳动关系。你受公司管理。公司为你支付工资。那么你们之间的劳动关系就会通过协议以外的其他事实表现出来。以合作协议的形式掩盖劳动关系的事实是行不通的。2019年11月14日九民纪要的会议精神也强调了重视实质审查。实质含义突破形式主义的精神。会议精神认为。以形式主义为特例,需要法律特殊规定。在法律特殊规定以外的要以实际审查为宗旨。
按照1999年《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你们的合作协议是合同的一种。如果你们之间履行的是劳动合同关系,那么合作协议并没有实际履行。
2018年民法总则第146条里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行为无效。因此该合作协议存在无效以及未实际履行的两种可能。你们之间应按照实际履行的合同内容来定义实际法律关系。
具体法条解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