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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P2P理财骗局

谨防P2P理财骗局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谨防P2P理财骗局

P2P即peer-to-peer,指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借贷,P2P理财是以公司为中介机构对接借贷双方需求;其模式本质是中介,盈利靠手续费,有成本套利与风险套利之分,真正合规的是成本套利模式。 以下是详细介绍:

P2P:peer-to-peer,即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借贷。

P2P理财:以公司为中介机构,把借贷双方对接起来实现各自的借贷需求,是一种利用互联网作为媒介的资金中介平台。

本质:跟股票交易所、房产中介、淘宝网一样,是撮合买卖双方交易的中介,本身不能触碰买卖双方的交易资金。

线上撮合模式的优势:能解决线下金融机构在空间和时间上的问题,大幅降低机构运营成本,发展迅猛,但行业模式标准无官方定义,各平台运营模式不尽相同。

盈利模式:依靠撮合买卖双方交易产生的手续费,优势在于成本套利(非风险套利)。以往借款人从银行贷款有时间和政策成本,P2P成本套利有一定利润空间,借款端资金成本正常在12 - 14%,投资人到手收益10 - 12%左右较合理。若投资人收益达20%甚至更高,借款人资金成本至少25%,这种撮合变成风险套利,此类项目借款人往往是银行风控拒绝的,行业变成类似美国次贷市场,且行业无监管、信息披露不彻底,交易风险被放大。从监管合规角度,成本套利的借款交易撮合平台才是真正意义上的P2P平台。

旁氏骗局(占行业内骗子90%)

特点:拆东墙补西墙,A还款付息时从B处拿钱付给A,B的钱不够或骗不到时骗局结束。

分类

自融:骗子把骗来的钱用于自己挥霍(如买楼、消费、炒股票、炒期货等)或给自己的企业、关联企业用于经营。例如e租宝的丁宁,骗取资金大多用于总裁张敏的豪宅、弟弟的百万月薪、员工工资、自我挥霍等,大多用于关联企业运营。当下很多因行业环境或自身问题从银行拿不到贷款、从私募等渠道借款成本高的房产、煤炭、矿产、钢铁等公司,会自己开平台套取投资人资金用于关联企业经营。

影子银行:借款端是正规非平台关联企业,与真正P2P的区别在于平台是否经手投资人资金,影子银行经手投资人投资款,操作手法等同于做银行业务。

互联网传销

特点:线下传销的渠道升级版,线下传销多在广西南宁和北海,有高端和低端之分,高端冠以西部大开发等名号,低端卖饮水机、化妆品等。互联网传销利用互联网突破时空优点进行一对多洗脑拉人头,组织发展壮大快,先让获益者发布赚钱心得等,对拉拢对象有极大诱惑力和迷惑性,危害性远大于线下传销。目前打着P2P旗号的互联网传销有3M(已崩盘,后续会有大量效仿者)。

诈骗网站

特点:性质恶劣,纯粹为骗钱,网站所有信息都是假的,如办公地址、法人、运营公司、员工介绍等,露出的破绽多,诈骗对象是网贷行业里以薅羊毛为生的羊毛客。

2012年:P2P刚兴起时,平台采用资金池模式(可拿到投资人资金),规模扩大后池子沉淀资金增多,出现资金挪用情况,平台性质从影子银行变成半自融,仍有部分真实借款业务。若平台从资金池内抽出资金过多,流入资金不足,会出现资金短缺问题,平台常以挤兑为借口倒闭,真正的P2P不会出现挤兑,出现挤兑说明钱被平台挪用或借款项目造假。

2013年底:部分平台因没控制好流动性资金倒闭,之后很多平台推出资金托管系统,把投资人、借款人钱托管在支付公司电子钱包内,真正意义上的P2P交易模式成型,但托管模式没从根本上解决资金挪用问题,骗子会伪造借款人变相实现资金池。

2014年4月:国家明确P2P行业四条红线,即明确平台中介性质、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不得归集资金搞资金池运作、不得非法吸收公众资金。新开平台大多上马资金托管系统,但部分平台坚持资金池模式,2015年上线资金池模式的平台纯粹冲着自融有意为之。

2015年初:诈骗团伙发现跑路平台立案侦查困难,利用P2P名号做假网站诈骗羊毛客。他们买来简单P2P软件,做好网页前端,联系羊毛推手和推荐网站,许以高额推广费,提高活动返点,发短期借款项目让羊毛客投资,凑齐资金后卷款跑路。如贝米在线幕后诈骗团伙一次性做三家诈骗网站,一个礼拜就卷款跑路,贝米在线一家就骗了羊毛客接近500万投资额。

有辨别能力的投资人可选择真正意义上的P2P平台谨慎投资。

对行业没深入了解、获取信息渠道少的投资人建议持币观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