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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地方税务局机构职能

大理市地方税务局机构职能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大理市地方税务局机构职能

大理市地方税务局于1994年8月14日成立,机构设有办公室、监察室、人事教育科等9个职能科室,包括一个征收分局、一个管理分局以及7个征管分局,服务范围覆盖全市。该税务局的核心职责在于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政策和法规,通过参与市级经济战略研究,运用税收政策支持本地经济发展。其主要任务包括组织全市地方税和相关基金、规费的征收,制定长远规划和年度收入计划,强化征管手段,确保依法征税,并监督各相关部门和纳税人的税收执行情况。税务局还负责公平税负和公平竞争的实施,管理地方税、规费和基金的征收。他们负责调查税源,编制税收计划,确保税款的正确征收、入库,并进行财务会计、税收票证、经费审计和统计管理。此外,税务局负责系统经费预算、核算,以及装备和财产的管理工作,并根据《税收征管法》管理发票、票证,进行干部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同时开展税收政策法规宣传和地方税费征管方法研究。最后,他们还需完成州地方税务局和大理市政府分配的其他任务,确保税务工作的全面和高效执行。